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II
 

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II

秦晖

“中国奇迹”的两阶段与“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最小化”

无论其中有多少水份,中国经济就其增长速度而言的确是个“奇迹”。但这个奇迹对于只知道在民主福利国家与公民自由交易两者间进行选择与搭配的西方左右两派经济学家都是无法理解的。事实上,无论古典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强调的市场机制优越性,还是凯恩斯-罗斯福主义的“后华盛顿共识”强调的国家调控必要性,都不足以解释这种“奇迹”。在笔者看来,这个“奇迹”的形成机制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由于中国式的命令经济与中东欧理性计划经济相比的极端无效率导致它可以“无代价放弃”和“放弃即受益”(无论是改行理性计划,还是改行市场机制都能得到纯增益),以及包括绝大多数国民(农民)处在有束缚而无保障的“负帕累托过程”(不同于中东欧的束缚-保障协调型体制)而导致的“走出负帕累托过程即帕累托过程(即人人受益过程)”,相比之下,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只能从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走向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

而到了90年代,以公社制度的极不公平来反衬的公平改进和以“运动经济”的极无效率来反衬的效率改进都已达到了时效的极限。这时中国相对于中东欧的优势,就集中表现为“斯托雷平式改革”可以以铁腕来减少民主制下的讨价还价,降低所谓“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上了。

当年科斯曾宣称:“社会主义”体制要说有什么优越性的话倒也可以列出一项:那不是这种体制“公平”,而是这种体制能够以集权来最大程度地减少“交易成本”。在这一点上无论“姓社姓资”的人们似乎都有共识。当年邓小平在谈到中国改革经验时就认为:现存体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他这话是在1987年说的,其实那时的中国在“新启蒙”的气氛下已经有些民主空气,这种“优越性”还是打了折扣的,1988年的“物价闯关”就受到“牵扯”而挫折。1989年以后,这种“不受牵扯”的“优越性”一时恢复到过去的水平。过去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体现了这一“优越性”,“不受牵扯”地以几千万饿殍铺路“跑步进入”了命令经济。如今的寡头主义原始积累中这一优势再度大放光彩,公共资产想给谁就给谁,工人说赶走就赶走,端的是“不受牵扯”!被工会、民间传媒、反对党等等压力团体“牵扯”得头晕脑胀的民主转轨国家哪里有这个福气?对中国现状感觉最为良好的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最近说道:结果平等是不应该的,机会均等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弘扬一种来自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国式公平观念:好比一个大家庭,家长指定老二上大学,老大去打工做苦力供养老二,但由于他们对大家庭有“群体认同感”,就不会认为这有什么不公平!这样的“中国式公平”在不幸感染了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西方瘟疫”的东欧转轨国家当然行不通。

而正是这种“父要子贫,子不得不贫;君要臣富,臣不得不富”的中国式逻辑,使中国能够比东欧的民主转轨国家更快地进行原始积累。国际上一些学者对此也有所论述,如匈牙利经济学家沙巴以调侃的口气说:东欧的前计划经济运行得相对成功,这增加了转轨的困难。而中国文革式的倒行逆施使得转轨“成为一场愉快的郊游,而不是一次痛苦的长征”。中国可以不搞社会福利,而东欧,尤其是那些急于加入欧盟的东欧国家不能不维持欧盟式的福利体制。中国远比东欧更能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与广东的党员老板沉迷于通过香港的合作者来进行自发私有化,他们通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道路因此不像东欧的经理们那样充满敌意”。等等。

这样两个阶段的转换无疑给中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执政党自身。2001年著名的“七一讲话”引起的轰动众所周知,但其实无论左右两派如何褒贬,讲话反映的只是现实已经存在的事。

中国社科院“重大研究成果”《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称:私企主中的比例2000年已达到19.8%远高于工农。而笔者看到的各地资料使人有理由认为这数字只是下限:

湖北黄石市委组织部于2001年秋对全市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和雇工数25人以上的私营企业主进行调查,他们总数为355人,其中中共党员193人,占到54.4%。这样高的比例倒不全是“允许资本家入党”的结果,而首先是由于“允许党员成为资本家”:上述355家私人企业有110家是“改制企业”,其老板基本上是前国有企业负责人--亦即基本上都是党员。1999年底据江苏省有关部门统计,连云港等三市的私营企业主中有858人是党员,比例高达42%。江苏扬州市郊区2000年共有私人独资企业主与股份公司的私人控股者627人,内有党员148人,占到24%;其中独资老板中党员占15%、控股老板中则94.4%、即几乎清一色是党员。而且企业越大,老板党员比例越高,私人老板中这24%的党员掌握着全区私企资产的大半与公私各类企业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企业纳税占全区各类企业税收总额的52.3%。区党委组织部的报告称:“业主党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履行了原来计划经济时代干部行使的职权”。而在浙江永康市经济最发达的三个镇,早在1996年冬已有约20%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明确的私营企业主。其中Z镇72个村支部书记中有23人是纯粹的私营企业主,占总数的32%。另有21人即29%属兼营企业,正在向纯粹的老板发展。换句话说,全镇党支书有五分之三已是和将是“红色资本家”。另一方面,G镇近三年新发展党员61人,其中老板就有35人,占57%。

可见,无论内地还是沿海,私营老板在许多地区都已成为除党政军人员外中共党员比例最高的阶层。尽管在全党中老板党员比例不可能大,但老板中的党员比例远远高于一般民众,也高于工人。早在“七一讲话”之前五年,一些地方不仅老板入党早已不是问题,连老板当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也已司空见惯了。“七一讲话”只是肯定了这一既成事实。应该说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如果不谈“党员成为老板”之过程是否公正(这自然大可质疑),也不谈非民主体制下党员集权钱于一身而不受制约所导致的政治后果(这无疑十分可怕),仅就经济上党员作为老板这一现象本身而言,他们成为既有资产权利也负有资产责任的所有者,比之过去作为官僚拥有资产配置大权却不负资产责任的状况决不是一种退步。但一些国外舆论由此大讲中共可能变成社会民主党,而党内为应对保守派的攻击也煞有介事地讨论自己与社会民主党的区别。其实外界是自作多情了。在发达国家,社会民主党的基础是工会(当然不是官办工会),其基本主张一是搞议会民主,二是搞福利国家。如今距前者并未更近,距后者反而比前更远,老板党员再多,只是从民粹主义变成了寡头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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